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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4/7/1 14: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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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绩效考核制度

 

为提高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以下简称“本会”)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各会员单位,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类别

考核制度分为试用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一)试用考核

适用于所有初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考核由秘书处负责。

(二)年度考核

1、每年年终对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年终考核。考核时要做到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每一位成员。

2、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考核成绩为优秀的,评选为当年的优秀员工,并给予表彰奖励。

4、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给予开除职位处分。

二、考核方式

(一)员工考核由个人考核、秘书处考核两部分组成。

(二)本会员工在总结个人全年工作的基础上,交秘书处提出意见后,报会长、秘书长审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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