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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7/1 14: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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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薪酬管理办法


为切实保障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以下简称“本会”)工作人员薪资待遇,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效率,提升本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结合省、市和本会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薪酬构成

(一)月度: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通讯费、交通补贴等;

(二)年度:年终奖、年度综合考核津贴;

(三)其他津贴元旦、春节、劳动、端午、中秋、国庆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发放实物福利或过节费,6-9月发放高温津贴等。

二、薪资核发

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或提成,遵循以人为本、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根据现有工作人员的岗位任命和职责划分,确定其对应享受的各项薪资标准或提成。

(一)与岗位职责挂钩

根据现有工作人员的岗位任命、专业技能和职责划分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工作即可享受。

(二)与工作绩效挂钩

依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进行年度考核并计发年终奖等。

(三)薪资发放日

   为每月8日,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三、社保与公积金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本会负责代扣代缴。退休返聘人员不再缴纳。

四、兼职人员薪资

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或工作量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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