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加强本会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会《章程》规定,特制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如下。
一、会费标准(按现有标准不变)
(一)单位会员
1、理事单位1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年;
3、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二)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暂免收会费。
二、会费管理
本会会费的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纳入本会统一财务管理。会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的监督和质询,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一)会费收取
1、会费是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单位有义务缴纳会费;收取会费,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规定的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
2、新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应在接到入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当年会费;
3、本会秘书处负责本会会费的收缴工作。
(二)会费支出
会费应当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管理使用。主要使用范围是:
1、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会议的支出;
2、举办和参与旨在推动社会组织事业发展的宣传推广、交流探讨等活动的支出;
3、为会员提供信息和服务的支出;
4、出于人道主义,在救助灾害、救济贫困等公益性事业上,面向社会的捐赠支出;
5、本会管理经费等支出;
6、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支出。
三、本办法的制订和修改,经2022年3月12日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有效。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上一篇:理事(常事理事)会制度
下一篇:暂无数据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