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鉴定)
汽柴油内燃机污染物排放现场检测设备
发布时间:2024/7/4 10: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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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鉴定)实施细则》,对我会已组织鉴定的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如有异议,请实名提出。电话88210761,Email: zjjssc@163.com

科技成果公示表

成果名称

汽柴油内燃机污染物排放现场检测设备

完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1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四路221-3

完成人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对成果的贡献

1

朱坚磊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

2

丁宗英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多个创新成果指导思想的提出者者

3

康野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创新技术点的提出者

4

杨宏杰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创新技术点的完成人

5

杨效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创新技术点的完成人

6

赖月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创新技术点的完成人

7

王凡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创新技术点的完成人

8

唐海宇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创新技术点的完成人

9

周云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创新技术点的完成人

10

刘钰东

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创新技术点的完成人

本项目成果已通过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组织的鉴定。

评价(鉴定)委员会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专业领域

职称

1

陈国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机械

教授

2

朱祖超

浙江理工大学

化工机械

教授

3

王亚卡

轻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自动化

正高级高工

4

宋德玉

浙江科技大学

机械

教授

5

盛云庆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

机械

正高级高工

评价(鉴定、验收)意见

20237月19日,浙江省技术市场促进会在杭州组织召开了由浙江浙大鸣泉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2020年度浙江省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汽柴油内燃机污染物排放现场检测设备”(编号:42)鉴定会。鉴定委员会听取了项目的工作技术总结、科技查新、产品测试和用户使用等报告,察看了产品样机。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鉴定意见如下:

  • 提供的资料齐全、规范,符合鉴定要求。
  • 项目面向机动车环保检测领域,开展了汽柴油内燃机污染物排放现场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取得了如下创新成果:

1、提出了基于无定形碳纤维触媒高温催化的NO2-NO转化方法,研制了氮氧转化及检测系统,实现了机动车排放中氮氧化物的快速精确测量。

2、发明了一种改进赫利奥特(Herroitt)的多次反射池结构,作为非分光红外 NO 测量的样品室,提高了气体组分检测分辨能力。

3、建立了基于洛伦兹展宽模型的压力补偿和多普勒展宽模型的温度补偿相结合的算法,解决了NOx、CO2、CO、HC检测中温度和压力对测量精度的影响,提高了产品的环境适应性和测量精度。

项目相关技术已获发明专利3件、实用新型专利4件、软件著作权1项,企业参与起草行业标准1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1项。

三、项目产品经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测试,所测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和工程化攻关项目要求,经用户使用,反映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

四、企业已通过ISO 9001:2015质量管理、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生产设备、工艺工装、检测手段能满足批量生产要求。

鉴定委员会认为:该项目创新性强、技术处国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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